「奢侈稅」可以打房、打超跑、打遊艇、打珠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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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可能和買不起房子的你無關,「反正也抽不到我的稅啊,我又沒錢買房子」,但如果告訴你它的設立是用來「打房」的,你願不願意多認識它一點--就先撇除它到底有沒有發揮打房效用了,反正會被拿出來講的稅制、法規、政策,肯定都哪裡有一點毛病。

關於奢侈稅的七大揭露,詳列如下:

  • 揭露二、奢侈稅是我國史上最快通過的法案,只花了 28 天

「立法院昨天(2011/04/16)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條例』……課徵奢侈稅被視為馬政府重要指 標政策;若六月實施,可比原訂七月一日提早一個月落實馬總統『居住正義』的主張……此條例從三月八日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到昨天三讀,只花了廿八天。立法速 度之快,有立委形容如『火箭升空』。」

「持有非自用住宅的房屋及其座落基地、空地在 2 年內移轉,將分別按照實價課徵未滿 1 年者 15%、1 到 2 年者 10% 的奢侈稅。」這說的是房子的部份;用公式換算一下,如果你去年六月買了新房子,成交價是 1200 萬;但你今年三月就賣了它,你得繳交 180 萬的奢侈稅(1200 萬 × 15% = 180)。

「對於高額消費的貨物,例如小客車、遊艇、直升機、飛機、超輕型載具單價在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上,龜殼、玳瑁、珊瑚、象牙、皮草、家具單價在50萬元以上的部分,課 10% 的特種消費稅;對於入會費在 50 萬元以上的部分,也課以 10% 的特種消費稅。」

  • 揭露四、奢侈稅不溯及既往,採「良心」申報制;不好好報稅的,被抓到罰三倍: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22 條:「納稅義務人短報、漏報或未依規定申報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利用他人名義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

網友短評:「唉!有良心的人,還會做房蟲這種沒有良心的行業嗎?」)

  • 揭露五、有法律的地方就有漏洞,閃避奢侈稅也有絕招,比如假離婚之類的:

「房地產業內私下表示,由於現行民法也無限制結婚和離婚次數,如果『狠』一點的投資客,甚至可以用和人頭「假結婚後,再真離婚」手法來規避炒房稅。」

  • 揭露六、原來台灣的火車頭工業是建築業,實施奢侈稅打房真是太不應該:

「立委羅明才則有不同看法,他認為建築業是國家的火車頭工業,政府一面說要拚經濟,一面卻不斷打房,實在很矛盾。並指出和其他國際上的大城市相比,台北市的房價並沒有特別高檔。」

  • 揭露七、奢侈稅實施兩年後,五都房價不降反升哩: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2 年半過後僅有台南房價有下降,其他 5 都不但沒降,反而呈現『微幅上漲』的態勢。但張盛和認為,即便如此在中古屋市場、329 檔期推案量的房價都已達高點,因此主張奢侈稅『宜修不宜廢』,修改內容除了納入工業區土地的課徵範圍外,還增加自住換屋的豁免條款。」

標籤: 奢持稅 打房 房產
身價只有一億,勝文公子自然是買不起東區八億的養心殿 【不懂稅繳最多】繳的不多、完全不怕的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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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393公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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