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備金、二備金、災準金,傻傻分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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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到新聞報導預備金、一備金、二備金,甚至災準金,這些”金”指的到底是什麼?有時候連記者都搞混了,你分辨得出來嗎?

 

一備金、二備金、災準金,傻傻分不

 

 

預備金是做什麼用的

一般理財有「緊急預備金」的觀念,是作為發生意想不到的危急情況時,可以立即動用的資金。

 

政府預算也是如此,《預算法》第22條就明文規定政府預算應設預備金,以及動支的條件:

  • 第一預備金,當各機關執行經費不足時,可申請動支;
  • 第二預備金,當各機關執行經費因法規變動、業務增加及臨時政事需要時,可申請動支。

 

所以,每年不論中央、地方政府都會編列第一、第二預備金,主要是因應「法定業務」(依據法令規定或民代審查預算通過的業務)經費不足的不時之需。

 

兩者的差異主要就在於:

  • 一備金是各機關單位內(如:台北市文化局)的預備資金,支應該機關不足之經費;
  • 二備金則是整個政府的預備資金(如:台北市),由需要經費的機關提出申請,運用於少見的特殊或緊急情況。

 

比起一備金,二備金做為更加應急的調度資金,預算額度與動支條件有較大的彈性,常作救災之用,因此被稱為救命錢。

 

其實,依據《災害防救法》第43、43-1條、《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等相關法令,各地方政府還必須編列「災害準備金」,是真正救災專用的經費。


政府怎麼花“這些金”

預備金中,因為一備金是散見在政府各機關預算中,不易蒐集、比較,加上二備金有救命錢之稱,所以比較常見二備金的討論。

 

以六都的二備金來說,2016年台北市編了15億為最多,其他五都編列金額都在5億以下。

 

但在政府的預算上,特別是預備金,不僅要看預算編多少,還要看實際花多少。就2014年各縣市二備金的預、決算資料來看,可以看到編列二備金額度最高的是新竹市10.1億,其次是台北市9.5億;但是動支金額最高的是台北市的9.0億,新竹市準備了很多預備金,反而沒用掉那麼多

 

此外,各縣市預備金都沒有超支,預估最接近花費的是屏東跟台中,動支比例皆將近100%。

 

 

2014年各縣市二備金編列及動支數額表

 

再來看災準金,除了台中市、苗栗縣、花蓮縣、基隆市及連江縣未列出此項細額,新北市、高雄市編列的災害準備金比其他縣市高很多,皆超過10億,但新北市所列預算僅動用六成,動支比例達99%的高雄市,便成為災準金動支金額最高的縣市

 

此外,動支比例達100%的有嘉義縣及台東縣,但金額都不高;澎湖縣、新竹市、嘉義市、金門縣所編列及動支的災準金,比起其他縣市則都低很多。

 

2014年各縣市災害準備金編列及動支數額表

「預算執行率」

上述的動支比例其實就是常提的「預算執行率」,即決算數占預算數的比例,是預算收支最基本的評估之一。從預算執行率的角度來看,比例越接近100%越好,因為表示充分掌握預算需求與支出,編多少錢就花多少錢。

 

但預算執行率有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1. 預算可能編得不夠,可能是受限於預算,所以只能花這麼多;

2. 預算可能編得太多,為了追求預算執行率,所以多花了很多不必要的經費;

 

而這兩種情況,單看預算執行率是看不出來的;加上預備金或災準金是有必要或災害才花的錢,所以需要了解是為了什麼而花,僅看預算執行率,並無法判斷出好壞

 

「預算執行率」相關文章:財政惡化有徵兆?徵兆一:虛列歲入
 
 
 

預備金的監督與審議

每年政府會為「優先需要」的業務編列預算,但預備金作為「在發生意想不到的危急情況時,可立即動用」的資金,且要在「必須且緊急」的情況下,才能動用,動支條件比較嚴格;動支程序不須經過費時的三讀審查,僅需要主管機關核准及其它機關監督,有較大彈性,可及時因應緊急情況。

 

然而,二備金是各政府考量其財政能力所編列,金額可能很大,且政事臨時需要便可以動支,因此由行政院核准動支後,還需要彙整交由立法院審議;地方二備金則是由各地方政府核准動之後,送議會審議。

 

預備金的相關報導和議題不時會出現在媒體報導上,了解這些金的目的和差異,下次看到新聞提到二備金或災準金的時候,可別再傻傻分不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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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pEGGy CHeN

大學主修公共行政,上過財務行政、公共政策、成本效益分析等課後,激發對公共經濟學的興趣,邁向萬年研究生的不歸路... 粉紅色中毒的伊比鳩魯人;心裡永遠有塊nev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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