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咪?北、高兩市的債務那~~~麼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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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公布最新的「地方政府債務鐘」,高雄、臺北兩直轄市的合計債務高居第一、二名,分別為 2,472 億元和 1,651 億元,遠高過第三名新北市的 999 億元;從各縣市每人負擔債務金額來看,嘖嘖,每一位高雄市民背負了將近 9 萬元的地方債務哪~~等於每年少賺了一個中等收入家庭的一個月薪水!

為什麼北、高兩市的債務那麼高,甚至遠超過其他縣市兩倍以上?難道是因為郝市長、花媽愛花錢、借很大?若是單從上表就做如此推論,尚且過於武斷。

 

其實,現在我們看到的結果,很大一部份是一直以來的制度所造成的。

先來看看《公共債務法》第 5 條第 1 款的規定──

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等各級政府的 1 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合計不可以超過「前 3 年 名目國內生產毛額(簡稱GNP)平均的 50% 」。

其中,中央政府可佔 40.6%、直轄市可佔 7.65%、縣市可佔 1.63%,而鄉鎮市可佔0.12%,加總剛好是 50%。

 

是的,政府負債的多寡,其實是被規定出來的──

1. 因為《公共債務法》規定你可以舉債,「逼不得已要借錢」就變成「理所當然要借錢」。

怎麼說呢?現在利率那麼低,政府的利率更低,還可以分十年償還、二十年償還;期限到了再借一筆新的錢,還掉舊的,等於根本不用還──如果是你,你借不借?不借白不借嘛,不借錢的才是傻瓜啊,這無非是一個鼓勵負債、透支未來的制度。

2. 《公共債務法》規定你可以舉債,還給了一個借錢的上限標準,於是需要錢的各級政府,在沒有財務控管壓力的情形下,能借多少,就借多少。

所以,臺灣的各級政府,從中央到地方,都在拚命借錢、拚命花。

 

那又為什麼北、高兩市的債務會遠遠高於其他縣市呢?說到這個,倒有點非戰之罪的意味了。

首先,從修改後的《公共債務法》條文來看,就明顯可以看出「政府層級不同,所規範的未償債務餘額規模也不一樣」

其次,在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升格為直轄市之前,可是只有北、高兩市在瓜分直轄市舉債規模的這塊大餅(姑且不論2013 年 6月三讀通過《公共債務法》為因應五都升格所做的修正),連小學生都知道:5 個人分一個蛋糕,與 2 個人分一個蛋糕,當然是後者的分法,每個人會分到比較多。

最後,《公共債務法》第 5 條第 2 款、第 3 款又分別規定了「直轄市 1 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佔前 3 年GNP平均的比率」,以及「縣市 1 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佔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比率」。

各位看倌,看出端倪了嗎?「縣市政府的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跟「前 3 年GNP平均」兩相比較,根本是小巫見大巫!這裡要注意的是,雖然分母不同,但是條文規範的未償債務餘額比率其實也不一樣,因此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上面的債務表,可以發現其實縣市政府的資源相較於直轄市實在少得可憐。

因此,說句公道話吧,如果你看到債務鐘所顯示的北、高兩市債務特別誇張、特別嚴重的高,請不要過於苛責了,這兩個分屬臺灣首尾的直轄市,就像祖上積德人家中的天之驕子啊,是他爹、他娘(是我們訂出來的制度)縱容他們欠債的!

但是!!但是!!難道這就表示北、高兩市如此高額的舉債規模是合理的嗎??

下一篇,我們還要告訴你更多北、高兩市舉債的問題!

【財政抓漏】「零刪除」,肉桶政治的集體分贓 啥咪?北、高兩市的債務那~~~麼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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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pEGGy CHeN

大學主修公共行政,上過財務行政、公共政策、成本效益分析等課後,激發對公共經濟學的興趣,邁向萬年研究生的不歸路... 粉紅色中毒的伊比鳩魯人;心裡永遠有塊nev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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